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尼尔森马尔伯勒智能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智能工程学院或学院)2026级新生认定类转专业工作,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浙水院办〔2026〕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尼尔森马尔伯勒智能工程学院2026级普通本科新生认定类转专业工作。
第三条 新生认定类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范围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新生入学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二)仅允许高分专业转入低分专业,即学生录取当年原所在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高于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录取分数线统一参照学校在浙江省各专业的招生录取分数线执行。根据本年度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排序,允许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的新生申请转入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土木工程(中外合作)专业;允许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新生申请转入土木工程(中外合作)专业;土木工程(中外合作)新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三)限制专业类间跨转,即分属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不同类的专业间不能跨转;
(四)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五)通过“三位一体”录取的学生,按高考成绩计算。
第五条 尼尔森马尔伯勒智能工程学院学生仅允许在学院内部专业之间申请转专业,不得申请转入校内其他学院专业。
第六条 学校其他学院学生在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转入尼尔森马尔伯勒智能工程学院相关专业。
第七条 2026级新生认定类转专业接受名额: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计划转入人数 |
1 | 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 | 100 | 0 |
2 | 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 | 100 | 4 |
3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 | 100 | 4 |
第三章 考核方式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成立新生认定类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核、录取、公示及相关组织工作。
第九条 申请人数未超过拟转入专业剩余接收名额的,经学院审核后直接转入。
第十条 申请人数超过拟转入专业剩余接收名额的,按照学生生源地省份高考位次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一条 学生生源地省份高考位次相同的,按照高考英语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150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二条 拟录取名单报新西兰尼尔森马尔伯勒理工学院审批,并经学院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转入相应专业学习。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该路径属于转专业的一次完整申请流程,成功后将占用唯一的转专业机会,后续不能再重复申请普通考核类转专业。
第十四条 学生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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